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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克诚毕生钻研建筑与城市规划领域,提出集约型城市、大都市圈空间结构等多项前沿学术观点。不久前,她历时六年完成的新著《综述大都市圈空间结构三要素:集约协同格局、多级核心节点、多元交通网络》发布。该书系统对比中日都市圈发展模式,梳理大量调研数据与实践案例,探讨AI技术赋能都市圈智慧发展,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1954年,傅克诚考入清华大学建筑系,梁思成等建筑学泰斗是她的老师。为探寻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的融合路径,傅克诚曾赴日本东京大学深造,师从著名建筑家、普利兹克建筑奖得主槙文彦。旅日期间,她以北京四合院、日本京都与奈良传统住宅为样本,结合地域环境、历史文脉、城市发展等维度展开对比研究,被学界评价为“构建了亚洲建筑比较研究体系的全新框架”。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张英 周卢丹)网络游戏账号、虚拟装备、游戏币等虚拟财产,如何确定权利归属?北京石景山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涉游戏账号继承纠纷案。玩家古某去世后,其母要求游戏公司将儿子生前实名认证的87个账号变更至自己名下。法院经审理认为,游戏账号使用权具有财产属性,属于可继承的网络虚拟财产,判决游戏公司配合办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 原告陈某系被继承人古某之母。古某于2025年5月30日因病去世,生前在某游戏公司运营的游戏中申请注册了87个实名认证游戏账号。陈某作为古某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游戏公司配合将上述游戏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变更为自己。游戏公司辩称,对案涉古某实名认证的87个游戏账户没有异议,但根据双方签订的《用户协议》,游戏账号及账号内虚拟物品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用户仅享有对其账号内数据信息的有限使用权,且账号具有人身属性,不应纳入可继承遗产范围。诉讼中,古某之女施某的法定代理人出具书面声明,自愿放弃对案涉游戏账号的继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一是案涉游戏账号及对应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二是网络虚拟财产项下权益是否属于遗产范畴、能否依法继承;三是本案原告是否为案涉游戏权益唯一合法继承人;四是游戏公司是否负有配合办理账号实名认证变更及权益转移的义务。 关于游戏账号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法院指出,网络游戏账号、角色数据、虚拟道具、装备、游戏币等均依托网络数据形态存在,具备相应使用价值与财产价值,依法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范畴。本案中,依据用户协议约定,游戏账号标识、后台数据、虚拟物品及衍生数据的所有权归属游戏公司,用户仅在遵守协议前提下享有有限使用权。该使用权兼具人身属性与财产属性,其中财产属性体现为用户需投入时间、精力及金钱成本培育账号,账号及虚拟物品具有使用价值与流转价值,属于具有财产利益的民事权益。 关于案涉游戏账号的可继承性,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第1122条规定,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遗产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案涉游戏账号使用权以财产利益为核心,虽附随实名认证产生一定人身关联,但该人身属性并非专属于古某本人、具有人身依附性且不可转移的权利,法律亦未禁止其继承,用户协议亦仅约定所有权归属运营商,并未排除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继承账号使用权的权利。诉讼中,双方均认可用户协议项下的游戏账号使用权可由继承人继承,上述合意不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继承主体,法院认定,原告陈某系被继承人古某之母中欧体育在线登录入口,古某父亲已先于其死亡;古某与前妻育有一女施某,为陈某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现施某的法定代理人已出具书面放弃继承申请书,明确施某自愿放弃案涉游戏账号相关实体继承权利及诉讼权利,不参与本案诉讼,该放弃行为系权利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视为施某自愿退出继承法律关系。除去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后,原告陈某系古某案涉游戏账号使用权的唯一合法法定继承人,依法有权主张继承案涉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 关于协助义务,法院认定,游戏公司作为平台运营主体,在被继承人死亡、唯一合法继承人明确主张权利且不存在禁止过户、变更实名的法定或约定障碍时,负有协助变更实名认证信息、保障继承人正常行使账号使用权的法定义务。 最终,法院确认被继承人古某名下87个游戏账号的使用权由原告陈某继承享有,判令游戏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陈某办理实名认证信息变更。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编辑 杨海 校对 柳宝庆
李鸿忠表示,今年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立30周年和《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25周年。不久前,习近平主席同来华进行国事访问的普京总统就推进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成新的重要共识,并共同出席“中俄教育年”开幕式。中俄教育合作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委员会作为中俄民间交往主渠道,要认真落实两国元首重要共识,以“中俄教育年”为契机,以语言文化为纽带中欧体育在线登录入口,扩大交流互鉴、拓展务实合作,为进一步深化中俄友好、丰富中俄关系内涵贡献力量。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6月5日,第55个世界环境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涉生活环境污染防治案件审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发布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例中,2021年至2023年,被告人邢某刚、邢某锋等4人在房山区某鱼池及承包地内非法倾倒、填埋垃圾,形成“黑色产业链”。经专业整治,处置费用高达667万余元。最终,房山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4名被告人十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至2023年,在房山区某鱼池及北侧的承包地内,被告人邢某刚、邢某锋伙同被告人邢某江、任某然等人在此处倾倒、填埋垃圾。其中邢某刚、邢某锋负责幕后指挥、组织且最终获利,邢某江在现场负责开铲车,任某然负责打开限高杆以便车辆出入。经某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对此垃圾填埋点位进行整治,共产生处置费用667万余元中欧体育在线登录入口,其中生活垃圾消纳费用307万余元。案发后,邢某刚的亲属支付了治理费用270万元。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邢某锋、邢某刚、任某然、邢某江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害物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均应予惩处。最终,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邢某锋、邢某刚、任某然、邢某江犯污染环境罪,判处四名被告人十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土壤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性资源。本案系典型的在承包地内非法倾倒、填埋垃圾的“黑色产业链”式犯罪,污染范围广、损害后果重、社会危害大、治理成本高,性质极其恶劣,严重触碰土壤环境安全底线。法院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从严惩处,坚决斩断非法倾倒填埋垃圾的利益链条,秉持“污染者担责”原则,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纳入司法裁判考量,要求违法者在案发后承担垃圾治理费用,切实以最严密法治守护土壤环境安全。 编辑 彭冲 校对 翟永军